問題案例:合肥社保基數是如何定的?和工資有關嗎?
解答來源:市人社局 解答時間:20170918
解答內容: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1.繳費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作為當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的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全部參保職工同期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2.繳費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當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3.新增參保人員(含斷保再次繳費人員),繳費基數按起薪月工資額申報。 如不明白,您可以提供聯系電話以便回復;也可以向合肥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咨詢,電話:6353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