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2015年在合肥政務新區買的二手房,房產證當時已過戶,土地證一直沒有去過戶,請問現在要過戶的話怎么辦理?需要哪些手續?謝謝解答!
解答來源:市國土資源局 解答時間:2017-04-28
解答內容:1、已取得房產證尚未辦理土地證的無需申請辦理。2、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的土地證、房產證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按照“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的原則,今后通過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逐步替換。3、涉及抵押、按揭等相關部門確需提交土地證的可至不動產發證機關查詢該土地抵押備案約信息并開具證明替代。4、因特殊情況確需換發不動產權證的,須提交《宗地分割情況調查表》、《宗地圖》,無該圖表的須先申請權籍調查,后換發不動產權證書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