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一名劉姓男子前年10月8日晚上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許可下,在自家農田擅自使用鳥網捕獵一只貓頭鷹,并于翌日早上在市場以20元價格當街擺賣,當場被警方抓獲。經鑒定,劉男非法獵捕販賣的貓頭鷹為“長耳鸮“,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法院周一開庭審理后認為,劉男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其罪名成立。鑒于劉男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法院遂判處劉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罰款2000元。
廣西賀州一名劉姓男子前年10月8日晚上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許可下,在自家農田擅自使用鳥網捕獵一只貓頭鷹,并于翌日早上在市場以20元價格當街擺賣,當場被警方抓獲。經鑒定,劉男非法獵捕販賣的貓頭鷹為“長耳鸮“,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法院周一開庭審理后認為,劉男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其罪名成立。鑒于劉男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法院遂判處劉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