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近日發布《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的通告,大幅增加速遞物品禁寄名單,從原來58種增至188種;當中更首次明確將“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物品納入禁寄名單,并列于名單首位。
新規從適用范圍等多方面對禁止寄遞物品作出明確的規范性要求,同時發布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危及寄遞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等各類物品;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都屬于禁止寄遞物品范圍。
新規中將非法偽造物品如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證件、公章等19類物品列入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郵寄香煙也不能超過兩條。
不過有媒體發現,被新規納入禁寄范圍的一次性打火機、打火機氣體、甚至刀具等,都仍有不少網商或網購平臺照常出售。有網商更表示,會與速遞公司“合作“解決,但對于怎樣保證安全卻拒絕回應。而近日就有不少民眾在投寄物品時,發現香煙、白酒、防狼噴霧、冒牌貨品都不能投寄。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安全監管處處長夏新東表示,新規充分考慮寄遞渠道安全管理的屬性特點,對禁寄物品范圍進行了較為清晰的界定。同時著重強調了寄遞用戶交寄義務,加大了對于違反禁止寄遞物品的責任追究力度。如果寄遞企業發生違規收寄行為,且造成嚴重后果,將可能面臨最高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