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宣布,即日起實施赴美免簽證(VWP)新規定,免簽國的國民只要在2011年3月1日后到過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這四國旅游或停留,或是同時擁有伊朗等四國的國籍,都不適用免簽,必須向美國使館申請簽證。
法國巴黎和美國加州圣伯納地諾去年接連發生恐怖攻擊事件,為防范恐怖分子再度于美國本土犯案,美國國會去年通過“2015年免簽計畫改善與恐怖分子旅游防范法案“,限縮VWP的適用范圍,國務院21日宣布實施。
聲明表示,只要是因為外交或軍事目的,在2011年3月1日后曾到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這四國旅游或停留,仍適用免簽入境美國。任何個人仍可經由一般的移民入境程序,向美國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入境美國;若因緊急的商務、醫療或人道理由需入境美國,美國使館和領事館會以最快速方式處理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