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彈“當前被國際視為毀滅性管制武器,殺傷力可以是廣島原子彈的上千倍。
事實上,“氫彈“可以算是核子武器的一種,是利用“核融合“連鎖反應釋出能量后,產(chǎn)生毀滅性破壞威力的炸彈。目前的氫彈需要由原子彈來引發(fā)核融合反應,因此在爆炸釋出能量的同時,也會造成大面積的輻射污染。
目前歷史上最強大的氫彈是冷戰(zhàn)時期,蘇聯(lián)制造過的“沙皇炸彈“,于1961年在北冰洋新地島投擲時,所測得的威力將近是5,700萬噸黃色炸藥(TNT),相當于廣島原子彈的3846倍。
北韓先前3次試爆的原子彈,使用的是核分裂技術(shù),這次成功試爆的氫彈,則為最新的核融合技術(shù),比單用鈽或鈾進行核分裂更為強大。
目前僅聯(lián)合國(UN)安全理事國,美國、中國、英國、法國、俄羅斯擁有氫彈。
圖最右方為蘇聯(lián)“沙皇炸彈“的爆炸威力,相較左下方的廣島原子彈爆炸威力有著天差地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