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結婚證遺失,現在因事需要補辦,特此詢問: 1.需要哪些資料; 2.流程是什么樣的; 3.在哪兒可以受理; 4.什么時間受理; 5.幾個工作日可以辦好,如何領取。
處理意見:王先生: 您好. 您說的情況不是補辦,而是補領。按照相關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在婚姻登記機關正常工作時間內,均可辦理補領登記。證件、材料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完畢。(另提醒:除某些特殊情況,不能一方當事人補領結婚證。) 如需進一步了解補領相關情況,請咨詢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次來電(來信)。
處理單位:社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