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實行市級統籌。除批準的之外,各縣(市、區)所屬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市)招生。市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應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劃定招生范圍,以學校所在地生源為主,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旌险猩?;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普高志愿的學生。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的,應向社會公告經批準的年度總招生計劃和跨省轄市招生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招生。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含籌設期間)不得參與招生;對年檢不合格的民辦普通高中,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
(二)確保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更加有序
1. 普通高中錄取的原則和標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的依據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省統考科目成績和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下同)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普通高中學校在達到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原則上要達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原則上應達到4C以上。
2.錄取批次和志愿填報
2019年安慶市區中招錄取共分三個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設置A、B、C、D四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僅能填報一所高中,包括報考學校的統招(含定向)志愿,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長生在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取。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辦高中),設置A、B、C、D、E五個平行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體育特長生在第二批次錄取前錄取。
第三批次:中職對口升學高考班,設置A、B兩個志愿。
各志愿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分為若干個志愿輪次。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所轄初中學校的志愿填報登記。
3.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為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創新人才培養,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安慶城區2019年相關安排如下:
一是安慶一中實行龍門校區(老校區)和龍山校區(新校區)同時招生,分兩個招生代碼填報志愿錄取。龍門校區(老校區)招收誠毅書院理科實驗班130人,其中城區80人,縣(市)50人;龍山校區(新校區)招收誠毅書院科技實驗班50人,面向縣(市)學生。誠毅書院班招生方案經批準由安慶一中公布。
二是安慶二中東校區藝術類招生50人,其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是安慶七中招收實驗班40人,從高一到高三成建制組班培養。
四是安慶市外國語學校出國班招生不超過30人。
五是安慶城區體育特長生采取分校分類招生:安慶一中、安慶二中招收田徑類各8人,石化一中招收田徑類4人、足球類4人、管弦樂特長生4人,安慶七中招收田徑類4人和排球類12人,安慶十中招收足球類12人,安慶十一中招收籃球類8人。體育特長生均納入統招計劃。
4.合理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為促進普、職教育的合理分流,各縣(市)教育局必須于閱卷、登分結束后,依據我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本縣(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報市教體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發布。民辦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可在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浮20分。
5.做好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標的分配。
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我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繼續按招生計劃的80%指標定向分解到初中學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須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未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所剩指標將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