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聘人員須填寫《滁州城市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6張小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對于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比例3:1的,經學院黨委批準,可按2:1開考,仍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的專業技術崗位(崗位代碼2019002、2019003、2019004)的招聘計劃數調至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專業崗位(崗位代碼2019001);取消的專業技術崗位(崗位代碼2019013、2019014、2019015)的招聘計劃數調至“臨床醫學”專業崗位(崗位代碼2019016)。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5月20日至21日到滁州城市職業學院(滁州市醉翁西路101號)圖文中心6樓648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所有應聘人員均參加筆試。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應聘人員務必于2019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圖文中心6樓648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
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5月26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
筆試地點設在滁州市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給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面試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1)面試人員的范圍。報考人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試講、說課、技能操作等形式進行,具體辦法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實施方案及相關信息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入圍人員、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4)考試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上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加試形式統一采取面試。
體檢工作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統一組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