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在合肥市區高架橋橋面上,沿通行方向白色實線與高架橋右側護欄之間的車道是什么車道?如果是應急車道的話,為什么橋面上沒有出現文字提示?也沒有見過標志標牌指明過這是應急車道禁止通行?這是否合理? 2.在合肥市區高架橋橋面上,非緊急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停車或者通行,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3.為什么在合肥市區高架橋橋面上不是全程全路段設置應急車道,而是分路段設置?有的區段存在應急車道而有的區段卻沒有?
解答內容:經交警支隊高架橋大隊核實,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1、道路交通標線是規劃道路路權,規范車輛空間,確保交通有序安全的交通設施。白色實線為禁止車輛跨越平道標線,白色虛線為可跨越同向平行道分界線,但車輛需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變更車道。白色實線與高架橋右側護欄之間的車道是緊急停車帶,也叫路緣帶。2、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六十公里,公路最高時速為八十公里;城市高架橋分為小型車道和客貨車輛道,小型車道最高時速為80km/h,客貨車輛道60km/h。3、在合肥市區高架橋橋面上,非緊急情況下占用緊急停車帶或者通行,執勤交警一經發現,通常對初次的予以警告勸離,對警告勸離仍不聽的,按照法規進行處罰。4、合肥市區高架橋橋面上不是全程全路段設置緊急停車帶,而是分路段設置,主要是根據橋面道路情況經勘查設計。5、高架橋道路上的設計和規定都是按照國標規定,以安全至上考慮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