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安慶市太湖縣住建局、國土資源局、物價局聯合發布《關于新建商品住房實行搖號銷售的公告》,明確登記參與搖號購房的主體及所需材料。同時規定新出讓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商品住宅繼續實行限價政策,購買的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以平衡供求關系,保證剛需購房需求,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
關于新建商品住房實行搖號銷售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平衡供求關系,保證剛需購房需求,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縣政府擬對新出讓房地產開發用地建成的商品住房實施搖號銷售,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具有本縣戶籍且只有一套以下住宅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員代表可憑戶口本、家庭成員房屋狀況證明(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本人身份證,到縣房地產管理局四樓綜合股或縣政務服務中心房產交易窗口登記參與搖號購房的需求;
二、登記、搖號、商品房網簽合同、不動產權證以居民家庭戶為單位,不得變更,且僅限購買一套住房。購買的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三、新出讓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商品住宅繼續實行限價政策。車庫、車位實行成本核價備案,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
四、請廣大群眾理性登記搖號購房,已登記購房需求但不參與搖號的將取消再次參與搖號購房的資格。具體搖號銷售辦法在樓盤頒發預售許可證前對外公布。
太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太湖縣國土資源局
太湖縣物價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