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意見: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享受如下政策:
1.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于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2.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
3.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
4.滿50周歲的夫婦雙方享受獎勵扶助;
5.參加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夫妻雙方,在其個人選擇繳費檔次應享受補貼金額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另外增加不少于30元的政府補貼。
6.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所需繳納費用由縣、區人民政府統一代繳(僅限獨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
7.高考考入一本的獎勵3000元,考入二、三本的獎勵2000元,考入專科的獎勵1000元,所需費用由其所在縣、區政府承擔。 咨詢電話:5625020
處理單位:市衛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