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跟妻子戶口都是外地(銅陵)的,小孩預產期11月30日,準備在省婦幼保健院接生,我們16年11月在華南城買了一套房子,19年6月交房,現在在禹州華僑城3期荷園租房子住,請問小孩出生,到時候落戶怎么辦理?回原籍還是在合肥辦理?相關的政策、流程是怎樣的?謝謝
解答來源:肥西縣
解答內容:經縣公安局調查,新生兒入戶規定應隨父或隨母,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合肥的情況下,小孩只能回原籍辦理入戶,無法在合肥入戶。如果需要在合肥入戶,可憑華南城的房屋購買合同遷移父母雙方中任意一方戶口,然后再辦理小孩入戶。購房遷移戶口應提供購房合同中的商品房購買網上備案確認單,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首付款收據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