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請問肥東縣公安局戶口分戶如何辦理?我家是肥東縣農村戶口,男性,已婚,目前戶口和我的父母在一起;現在孩子出生了,戶口還沒上,想把我的戶口分出來,和孩子一起獨立成戶,請問如何辦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多長時間可以辦好?
解答來源:肥東縣?
解答內容:經肥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核查,根據《合肥市公安局戶口管理規范》第十四條規定:農村地區祖居戶,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子女已結婚成家、單獨生活,并居住在本地的,憑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建筑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可辦理分戶手續。對上述規定中,若群眾提供不出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建筑規劃許可證,也可憑村、鎮證明,經民警調查后辦理。村鎮證明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1、是本村居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祖居戶);2、子女已結婚成家并單獨居住生活在本村、居;3、居住的房屋非違章建筑;4、村、鎮政府同意分戶。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十個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