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初中教育教學質量,有效控制高中優質生源外流,增強爭先進位意識,熱實初中階段教育基礎,提升高中階段辦學水平,激發學校和廣大教師投身教育教學管理和改革的積極性,促進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中考績效獎勵辦法
在全縣義務教育初中學校績效工資中每年設立中考績效獎勵資金,分中考學科單項質量獎、中考管理質量獎和農村初中高分質量獎。
(一)中考學科單項質量獎:2017年獎勵對象為農村初中,獎勵學科為中考科目。以班級為單位按畢業生學科平均分、優秀率名次綜合排序(以均分排名+優秀率排名的總分從低往高排,若排名總分相同的再按均分從高到低排),對第一至第五名的任課教師分別進行獎勵。2017年中考學科為8門,即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體育。獎勵額度為: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500元。城區初中自2018年執行。
(二)中考管理質量獎:城區初中中考管理獎設1所學校,農村初中中考管理獎設5所學校。
1、城區初中中考管理獎按照優質生源率排序,優質生源率指當年中考高分段考生(中考前100名)留在涇縣中學就讀高中的比例。若并列,按照涇縣中學統招錄取線上達線率進行排序。2017年優質生源率低于40%,取消該校該項獎勵(2018年優質生源率須高于2017年優質生源率,方可享受該項獎勵)。2017年獎勵額度為6萬元。
2、農村初中中考管理獎按照當年下達該校初中分解指標完成率排序(即涇縣中學招生分解指標錄取人數/指標下達數×100%),對前五名進行獎勵。若并列,按照該校初中畢業生普高達線率進行排序。2017年獎勵額度為:第一名3萬元,第二名2.5萬元,第三名1.5萬元,第四名1萬元,第五名0.5萬元。
3、獎金分配原則:獎勵對象為學生所在初三班班主任、科任教師和校行政相關人員。原則上校長、班主任分配比例不低于10%,具體由學校提出分配意見。
(三)農村初中高分質量獎:對中考前100名學生且錄取在涇縣中學就讀的,按每名5000元獎勵給學校;對中考前101-200名學生且錄取在涇縣中學就讀的,按每名3000元獎勵給學校。
二、中考績效獎組織實施
1、為組織實施好此項工作,成立中考績效獎工作領導小組
局基教股負責牽頭制定工作方案,招生辦負責提供中考成績及錄取信息,教研室負責數據采集,形成分析結果。
2、根據規范辦學行為要求,有以下情況不得獎勵:任期內教師有違反師德行為,受到處分的;學校不均衡分班,分快慢班或重點班的。
3、各初中學校要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完善管理激勵機制,科學安排獎勵方案,確保獎勵到位,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信息來源:涇縣教體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