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白澤路(朝陽路-獨秀大道)工程建設的
通 告
宜政秘〔2018〕4號
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改善區域道路通行條件,市政府決定實施白澤路(朝陽路-獨秀大道)建設工程。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西起朝陽路,東至獨秀大道,全長約450米,路幅寬25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綠化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二、工程建設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市重點工程建設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征遷、清障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土地收儲、城鄉規劃、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法建設一律無償拆除。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據工程規劃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各種管桿線設施,由有關產權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與本工程同步實施。
五、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單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采取適當的安全、環保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占道經營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礙工程建設。
六、各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城市建設需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工程建設工作。對在工程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工程建設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廢止。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安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祥和南北苑東側區間道路工程建設的通告
宜政秘〔2018〕3號
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改善區域道路通行條件,市政府決定實施祥和南北苑東側區間道路建設工程。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北起迎賓東路,南至天柱山路,全長約882米,路幅寬20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綠化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二、工程建設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市重點工程建設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征遷、清障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土地收儲、城鄉規劃、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法建設一律無償拆除。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據工程規劃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各種管桿線設施,由有關產權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與本工程同步實施。
五、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單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采取適當的安全、環保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占道經營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礙工程建設。
六、各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城市建設需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工程建設工作。對在工程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工程建設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廢止。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安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中山大道(晴嵐路—桐城路)工程建設的
通 告
宜政秘〔2018〕5號
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市政府決定實施中山大道(晴嵐路—桐城路)建設工程。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西起晴嵐路,東至桐城路,全長約2260米,路幅寬60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橋梁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二、工程建設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市重點工程建設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征遷、清障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土地收儲、城鄉規劃、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法建設一律無償拆除。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據工程規劃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各種管桿線設施,由有關產權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與本工程同步實施。
五、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單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采取適當的安全、環保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占道經營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礙工程建設。
六、各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城市建設需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工程建設工作。對在工程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工程建設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廢止。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安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安慶市東部新城YJ06地塊規劃一路和
規劃二路工程建設的通告
宜政秘〔2018〕6號
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改善區域通行條件,市政府決定實施安慶市東部新城YJ06地塊規劃一路、規劃二路建設工程。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規劃一路工程南起規劃二路,北至新河路,道路長約474米,路幅寬20米。規劃二路工程西起規劃支路,東至獨秀大道,全長約549米,路幅寬20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綠化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二、工程建設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市重點工程建設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征遷、清障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土地收儲、城鄉規劃、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法建設一律無償拆除。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據工程規劃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各種管桿線設施,由有關產權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與本工程同步實施。
五、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單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采取適當的安全、環保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占道經營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礙工程建設。
六、各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城市建設需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工程建設工作。對在工程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工程建設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廢止。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