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馬鞍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出《馬國土出讓告字[2017]第43號(博望區2017-1號科教用地)》公共,根據公告博望區將出讓一幅科教用地(50年)。根據出讓地塊的界址范圍,查詢到該地塊未來將是博望區公辦高中---博望高中的選擇所在地。
(圖片截圖自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
一、該科教用地建設用地約166.72畝,將建設60班高中,建設工期18個月
先來了解下,該地塊的詳細情況:
從上圖可以看出,該地塊位于博望區海河路與武當山大道交叉口東南角,產權為50年,建設用地約166.72畝,將建設60班高中,同時建設工期為18個月。
據悉,本次出讓的地塊有具體的要求:
1.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競得人資格自動失效,定金(成交價款的20%)不予退還。已簽合同,未按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催繳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人承擔法律責任。
2.土地開發程度:(1)拆除宗地范圍國內上建筑物及附屬物并清運建筑垃圾至自然地坪。(2)地上架空線、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綠化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妥善解決。(3)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水塘、水系由競得人按照規劃設計要求保留或改造。(4)基礎設施及配套(包括施工臨時用電、用水,施工便道及場地平整等)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妥善解決。(5)出讓地塊范圍內,如經文物部門確認,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進行考古勘探或發掘。
3.土地交付:《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交付。
4.動工及竣工時間: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建設之日起18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或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經出讓人書面通知其在一定時間里糾正該違約行為但競得人仍然不糾正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5.受讓人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建設項目公示牌,公布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設單位、項目動工開發、竣工時間和土地開發利用標準,并在項目開發建設期間,及時向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書面申報項目動工開發、開發進度、竣工等情況,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可以向社會公示,并限制受讓人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本市范圍內的土地購置活動。
6.日照間距、安全距離、消防通道、小區出入口、與周邊已建建筑物的退讓距離等按照國家建筑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7.未經區政府批準同意,競得人及其股東在競得后不得以股權轉讓或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土地,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二、該地塊未來將建設博望區公辦高中-博望高中,根據規劃,明年9月招生
今天,我查詢相關資料發現,馬鞍山博望區的博望高中選址在博望鎮海河路與武當山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位置,占地約166.68畝,這與本次出讓地塊的位置一樣,所以可以判定該出讓地塊就是未來的博望高中。
就在今年8月22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馬鞍山市委員會發布博望區政協督辦“博望高中建設”重點提案辦理情況,提及到預計2018年交付使用。
根據規劃,博望高中選址在博望鎮海河路與武當山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位置,占地約166.68畝,建設總資金約為20262.82萬元。
分近期和遠期建設:
近期初定20個教學班,每屆招生800-1000人;
遠期為建成60個班,可提供2400-3000高中學位。
規劃建設教學樓、綜合樓、實驗藝術樓、圖書信息樓(交流中心)、操場、生活服務樓、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等,建筑面積約66019平方米,同時配套建設400米標準運動場、籃球場及其他附屬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