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銅陵市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關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在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工作上作出了積極探索和實踐。這是銅陵市在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率先推出的創新舉措,對加快城鄉要素雙向流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發展,我市不少農民進城后,農村原有住房長期閑置。這些閑置農房所在村落自然生態良好,道路、通信、水電等全部通達,已完全具備發展居家養老、鄉村旅游、創新創業等產業發展后勁。為此,我市以盤活農村閑置房屋為突破口,制定并出臺了《意見》,從打通農村閑置房屋租賃通道、優化農村閑置房屋租賃外部環境、加強農村閑置房屋租賃政策扶持、加強農村閑置房屋租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舉措,努力實現有效盤活農村生產要素、促進農民增收的目標。
自今年9月起至2018年8月底, 我市將在美麗鄉村建設省級中心村、省鄉村旅游示范村、4A級景區周邊村、特色小鎮周邊村等擇優選擇一批村莊進行試點,在試點范圍內的閑置農房租賃比例爭取達到50%以上。同時,通過為期一年的試點,進一步完善盤活農村閑置房屋促進農民增收相關政策,力爭2018年9月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
為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效,我市多產業并舉盤活農村閑置房屋,鼓勵市民、企業家等市場主體以租賃、合作方式,租賃農村閑置房屋發展居家養老、鄉村旅游、創新創業、民俗手工藝、特色食品等業態;支持農村閑置房屋專業化規模化租賃,農民可將閑置房屋以入股、出租等方式,成立專業合作社或委托房屋租賃專業公司統一對外租賃、經營等,鄉鎮或村按照“能租不建”的原則可利用農村閑置房屋開辦文化、教育、體育、醫療等公共配套服務。同時,加大政策扶持,對社會資本以獨資、承包、合資、合作、聯營等方式租賃農村閑置房屋發展居家養老、休閑旅游、創新創業、文化創意、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示范加工等產業的,符合《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規定條件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實施財政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在租賃農村閑置房屋經營過程中繳納的增量稅收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由同級收益財政按年度給予承租人補貼,前2年全額補貼,2年后50%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