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在淮北市房管局網站上看到《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和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其中第四條,從2017年5月19日開始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可享受與住宅同等的入學條件,就近入學,此文件已經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由于王先生在市區購買了商鋪,家中的孩子需要就近入學,來電咨詢此文件是否執行,什么時間執行?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的身份、居住、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應當接收。”我國現行的義務教育入學基本原則為“免試、就近、劃片”,其中“就近”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居住地,也就是說居住地就是居民住宅。
《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和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實施辦法的通知》下發后,結合我市2017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實際,經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請示后,在我市今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報名工作中,針對這一購房群體,我們已經按照以下原則予以辦理:
1、符合《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和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實施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
2、所購買商業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與住宅入學同等對待,需滿足生活起居條件,符合適齡兒童入學“入住、就近”等基本條件,可執行就近入學的就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