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等規定和要求,現將2017年秋季巢湖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巢湖市轄區內(合巢經開區除外,下同)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其中,戶籍是指申請人提供巢湖市轄區內由公安派出所登記的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工作單位是指申請人在巢湖市轄區內有工作單位,具體分為有編制人員出具工作單位相關文件證明,有崗位沒有編制人員出具本人所在巢湖市人事代理機構人事檔案的證明,僅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證明視為無效證明;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巢湖市轄區內的人員應回本人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1.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即2014年以前入學且申請與所學專業相一致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見附件1)。
2. 參加全初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要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申請人員的思想品德表現和鑒定意見,即《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2)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有編有崗)出具(簽字蓋章)。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有《教師法》規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時間安排
1.信息公布。9月8日至9月15日,巢湖教育體育網(www.chjyw.org),咨詢電話:0551-82624565(工作日9:00-17:00)。
2.網上申報。9月18日至9月29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中國教師資格網”網站開放時間為申報時期內工作日8:00-18:00,雙休日和其他時間段該網站停止服務。
申請人員務必使用自己常用的“電子郵箱”,以備遺忘密碼時找回密碼。
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巢湖市轄區內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直接選擇“合肥市教育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確認點,其申請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請材料及現場確認均由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巢湖市教育主管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下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自行到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原巢湖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體檢表上照片務必加蓋醫院相關公章方為有效,凡是不符合要求的體檢表一律不予受理。
3.現場確認。10月中旬,網上報名成功的申請人務必攜帶申請材料前來現場確認,報名系統方能生效,凡未到現場確認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時間為2017年10月17日——10月18日,網上報名成功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巢湖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教體局窗口提交材料,現場確認。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審查后,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