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今年1—7月份,池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全部按月及時發放,兩項補貼共計2578.516萬元,惠及全市35944名殘疾人。
確保補貼制度全覆蓋
據池州市民政局統計,2017年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18551名(一、二級殘疾人13892名,三、四級殘疾人4659名),1至7月份共發放生活補貼1326.35萬元;2017年我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保障人數為17393人,1至7月份共發放護理補貼1252.166萬元。民政局福利科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一直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制度全面覆蓋,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具體補貼范圍劃分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的人群指具有池州市戶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中的困難殘疾人納入保障范圍;具有池州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生活、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此外,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家庭中的二級以上(含二級)成年重度殘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養的,可單獨立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
補貼標準是多少?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
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800元;
三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500元;
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400元。
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可申領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720元。具有池州市戶籍,對低保家庭內有2個以上(含2個)的殘疾人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怎樣申領“兩項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殘疾人證及復印件,貧困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復印件,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